一、正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县经济贸易局的职责。
2、原县商务局的职责。
3、原县乡镇企业局(县中小企业局)的职责。
4、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拟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划出的职责
1、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的职责
协助相关单位管理无线电业务。
二、正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业集中区及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支柱产业和骨干工业企业。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指导信息,解决工业、通信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救援、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三)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管理无线电频谱工作。[1]
(四)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行业建设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产学研结合,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和企业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工业、通讯业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实施工业、通讯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评估工作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技术。
(六)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轻纺、医药、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承办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