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1917年在天津南开学校毕业后赴日本求学,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 1918年周恩来赴日本东京求学
1919年回国,9月入南开大学,在五四运动中成为天津学生界的领导人,并与运动中的其他活动分子共同组织进步团体觉悟社。
1920年1月,在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中被捕。在狱中宣讲马克思主义。7月出狱。11月,赴法国勤工俭学。
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八个发起组之一的巴黎共产主义小组,确立了共产主义的信仰,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建人之一。[7]
1922年和赵世炎等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翌年改名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负责宣传工作。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书记,为中共旅欧支部领导人。
1923年被国民党本部委任为国民党巴黎分部筹备员、国民党驻欧支部特派员和代理执行部长等职,主持国民党驻欧支部的工作。
1924年秋回国,在国共合作期间任广东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第一军副党代表等职,并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员会委员长、常务委员兼军事部长,两次参加讨伐军阀陈炯明的东征,创建了行之有效的军队政治工作制度。 1925年8月8日和邓颖超在广州结婚
1927年3月在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临近上海的情况下,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赶走了驻守上海的北洋军阀部队。同年5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7月12日中共中央改组,他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后,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一起于8月1日在江西南昌领导武装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
1928年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后任中央组织部长、中央军委书记。为保证中共中央在上海秘密工作的安全,为联系和指导各地区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为发展在国民党统治区的秘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一阶段的大部分时间内,他实际上是中共中央的主要主持者。
1931年12月,离开上海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央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第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33年春和朱德一起领导和指挥红军战胜了国民党军队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四次“围剿”。 红军时期的周恩来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1月在贵州遵义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对实际确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并继续被选为中央主要军事领导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