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中叶,中国就发明了火箭,并开始应用于军事。约在13世纪,中国的火箭技术传入欧洲。19世纪初,英国人W.康格里夫研制了射程 2.5公里的火箭弹。20世纪20~40年代,德、 美、 苏等国都研制并发展了火箭弹。苏联制造的БΜ-13火箭弹及其发射装置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广泛地发挥作用,战士们称这种武器为“喀秋莎”。 火箭弹
人们需要从远处进行攻击。随着各种日益复杂的金属加工技术的问世,人们发明出了复杂度更高的发射装置。在公元1500年前后,迫击炮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攻城武器。它的金属炮管长1至1.5米,重达几百公斤,放置在地上,指向空中。迫击炮弹放进炮管后,会由装入的炸药提供向上的推进力。相对而言,迫击炮手缺乏对炮弹落地点的控制,但尽管如此,这种迫击炮的数量还是不断增加,还在使用。小型迫击炮移动起来很方便,可以由两个人来操作,一枚小小的优质迫击炮弹借助于炸药提供的破坏性力量,能够轻易地摧毁一辆小型汽车。当然,破坏力是与炮弹同步增大的,炮弹越大,破坏力就越强。与之相对应的是,迫击炮也有多种不同的尺寸。成本、重量和效能之间存在着折衷关系。然而,迫击炮作为武器的实用性也受到了限制,原因是它缺少准确的瞄准机制,而且射程也相对较短:因为迫击炮弹必须经历先上升后下落的过程,它的速度有很大一部分都用来将自身提升到足够的高度,因此它在攻击地面目标时的射程有限。
火箭弹用于空对地攻击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人们发现这种武器由直升机的多管发射器发射时威力惊人,能形成强大的密集火力,有力支援地面部队的作战行动。但是,由于没有采用制导技术,这些火箭弹普遍命中精度差,难以有效打击点目标,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作为面杀伤武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