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特指因疾病导致的机体功能失调或器官结构破坏,与生理性改变构成医学状态的二元划分体系。根据2020年公布的临床标准,其诊断需满足组织学可见的实质性病变证据。例如运动后面部充血属于生理性改变,而肿瘤形成则归为病理性改变范畴。
病理性钙化:2020年定义显示该现象指软组织异常沉积羟基磷灰石晶体,依据成因分为营养不良性(局部组织坏死引发)与转移性(钙磷代谢紊乱导致)两类[1]
病理性饥饿综合征:作为周期性嗜睡综合征的临床表现之一,2024年神经内科诊疗指南将其列入罕见病分类[2]
病理性色素沉着:表现为黑色素、含铁血黄素等物质在非正常部位的异常蓄积,是判断组织损伤的重要指标[1]
根据2023年修订的诊疗规范,病理性改变可分为:
器质性病变:如肝硬化导致的肝脏结构改变
功能性异常:如病理性心脏杂音的听诊特征
心理行为障碍:包括边缘性人格等病理性心理状态
在急诊医学中,病理性骨折与普通骨折的鉴别直接影响治疗方案选择。影像学检查发现骨结构破坏时需考虑转移性肿瘤可能,此诊断标准自2020年起被纳入三甲医院诊疗规程。消化科对病理性黄疸的判定需结合胆红素代谢指标与肝细胞损伤标志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