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方指通过法定程序参与缔结国际条约的实体,包含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5] [6]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其法律地位需满足书面形式及国际法约束力要求[5] [7] 。
双边缔约方:如2024年《中厄自贸协定》明确缔约双方为两国政府[3]。
多边缔约方:典型案例如2022年《防止税基侵蚀多边公约》,具有开放加入特性[2]。
特殊类型:区域性组织或非国家实体在特定条约中可作为缔约方[4][8]。
谈判签署:由全权代表完成,中国等国家需遵循国内法程序[8]。
批准生效:部分条约需经国家立法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6][7]。
保留声明:允许缔约方对特定条款提出保留(如税收协定保留机制)[2][6]。
缔约方需履行条约规定义务,同时享有协定赋予的权利(如贸易优惠、争议解决途径)[3] [9] 。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争议中,中菲对缔约方义务的解释差异直接导致国际仲裁[4] 。
2016年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裁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仅为政治文件,未排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程序,此结论引发缔约方对国际条约解释规则的广泛讨论[4] 。
2022年研究指出,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原则允许缔约方承担差异化义务(如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以提升规则治理的正当性[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