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从事艺术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书画院还为我国的书画工作者及爱好者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及全方位的发展支持。书画院要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艺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团结、组织全国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加强与全国和世界各地书画家的交流与合作,为繁荣、发展我国的书画艺术事业尽责尽力。
二、书画院必须有网站、院办报刊、杂志以更好的为艺术家服务。做好发现、挖掘、推荐优秀艺术家的服务工作。经常组织开展书画艺术展览、交流工作,且为优秀艺术家编辑、出版画册等。
三、制定完善合理合法的章程,组织机构明确,成立院务委员会及相关分支机构。
四、关注艺术新闻动态,及时发布艺术讯息。联合团结其他艺术团体、新闻媒介以更好的为书画院院内艺术家服务。开通网上博客、画廊,积极推荐优秀艺术作品,真诚的为艺术家服务。[1]
国家画院
中国国家画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集美术创作、研究、教育、收藏、普及和交流于一体的国家公益型事业单位。中国国家画院的前身是中国画研究院,1981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怀支持下,中国画研究院正式成立,距今已有30年的发展历史,期间诞生了很多在中国当代美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艺术大师和美术作品。首任院长由著名中国画大家李可染先生担任,他和蔡若虹、叶浅予、黄胄等组成了第一届院领导集体;第二任院长刘勃舒,副院长吕世观、赵榆、解永全;第三任院长龙瑞,副院长解永全、卢禹舜;现任院长杨晓阳,常务副院长卢禹舜,副院长解永全、张晓凌、张江舟。[2] 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画院是一个非盈利公益性文化机构,隶属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在这十年中,中国画院是以弘扬中国书画艺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为宗旨,以发掘与培养优秀艺术家、展示与传承优秀书画作品为己任的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机构;致力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积极推动中华书画艺术走向世界。[3]
北京文人书画院
北京文人书画院是在原文化部下属的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青少年艺术委员会主持下,由北京华夏大家书画艺术院、北京华夏复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搜星中国书画展组委会等合并重组而成的全新专业机构。与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旅游卫视相关栏目、其它网络门户媒体及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东方文化艺术院、书协、美协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北京文人书画院是经法定程序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集书画创作、研究、教育和交流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专业书画院。地处长安街延长线——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通州区、大运河畔。距离通州宋庄艺术区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