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食品的种类很多,分类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我国在1989年颁布了罐头食品的分类标准,2006年又重新分类,增加了罐头新品种。标准中首先将罐藏食品按原料分成六大类,再将各大类按加工或调味方法的不同分成若干类。[2]
1.畜肉类罐头:畜肉类罐头按加工及调味方法不同,又分为清蒸类畜肉罐头、调味类畜肉罐头、腌制类畜肉罐头、烟熏类畜肉罐头、香肠类畜肉罐头、内脏类畜肉罐头等。[2]
2.禽类罐头:禽类罐头按加工及调味方法不同,可分为白烧类禽罐头、去骨类禽罐头、调味类禽罐头。[2]
3.水产动物类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分为油浸(熏制)类水产罐头、调味类水产罐头、清蒸类水产罐头。[2]
4.水果类罐头:按加工方法不同,分为糖水类水果罐头、糖浆类水果罐头、果酱类水果罐头、果汁类罐头。其中果酱类水果罐头分为果冻罐头(果汁果冻罐头、含果块或果皮的果冻)、果酱罐头;果汁类罐头分为浓缩果汁罐头、果汁罐头、果汁饮料罐头。[2]
5.蔬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分为清渍类蔬菜罐头、醋渍类蔬菜罐头、盐渍(酱渍)蔬菜罐头、调味类蔬菜罐头、蔬菜汁(酱)罐头。[2]
6.干果和坚果类罐头:以符合要求的坚果、干果原料,经挑选、去皮(壳)、油炸拌盐(糖或糖衣)后装罐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花生米、核桃仁等罐头。[2]
7.谷类和豆类罐头:经过处理后的谷类、干果及其他原料(桂圆、枸杞、蔬菜等)装罐制成的罐头产品,如八宝粥、八宝饭、蔬菜粥、茄汁黄豆等罐头。也包括经过处理后的面条、米粉等经油炸或蒸煮、调配装罐制成的罐头产品,如茄汁肉末面、鸡丝炒面等罐头。[2]
8.其他类罐头:包括汤类罐头、调味类罐头、混合类罐头、幼儿辅食罐头。[2]
罐藏容器对于罐头食品的长期保存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保证罐藏食品的质量,同时又适应工业化生产,为此对罐藏容器提出以下要求。[2]
1.制作容器的材料对人体无毒害[2]
罐藏食品含有糖、蛋白质、脂肪、有机酸,还可能含有食盐等成分,作为罐藏容器的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又需要经较长时间的贮存,它们应相互不起化学反应,不致危害人体健康,不给食品带来污染而影响食品风味。[2]
2.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2]
食品的腐败变质往往是因为食品的自然界中微生物活动与繁殖的结果,从而促使食物分解所致。罐藏食品是将食品原料经过加工、密封、杀菌制成的一种能长期保存的食品,如果容器密封性能不良,就会使杀菌后的食品再次被微生物污染造成腐败变质。因此容器必须具有非常良好的密封性能,保证食品能经消毒杀菌后与外界空气隔绝,防止外界微生物的污染,不致变质,使食品长期贮存而不致变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