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在上海创办人民出版社,由中央局分管宣传工作的李达负责,组织马克思、列宁著作的出版。这是党创办的第一个出版机构。同日,《新青年》杂志刊登《人民出版社通告》,对该社的宗旨和任务作了说明,指出:“本社出版品的性质,在指示新潮底趋向,测定潮势底迟速,一面为信仰不坚者祛除根本上的疑惑,一面和海内外同志图谋精神上的团结。”
11月,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成立后下发的第一份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对近期中央局宣传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明年七月以前,必须出书(纯粹的共产主义者)二十种以上。”《通告》还公布了人民出版社当年的出版计划,准备出“马克思全书”15种,包括《马克思传》《哥达纲领批评》《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乱》《资本论入门》《剩余价值论》等;“列宁全书”14种;“康民尼斯特丛书”(即“共产主义丛书”)11种;其他9种,包括恩格斯的《空想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虽然当时受到种种条件限制,没有完全按计划出书,但党克服了重重困难,一年内仍出书17种,其中“马克思全书”3种,有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陈望道译)、马克思的《工钱劳动与资本》(袁让译),此外有《资本论入门》(马尔西原著,李汉俊译);“列宁全书”5种,有列宁的《劳农会之建设》(李立译)、《讨论进行计划书》(沈泽民译)、《共产党礼拜六》(王静译)、《劳农政府之成功与困难》(李墨耕译),此外还有《列宁传》(张亮译);“康民尼斯特丛书”4种;其他编著4种。这是在我国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
共3张 出版著作
1950年,中央决定以新华书店出版部门人员和解放社出版资源为基础重建人民出版社,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社名。重建后的人民出版社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出版机构,当时的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国营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分工专业化与调整公私关系的决定》明确“人民出版社为国家首要的出版机关”。从人民出版社1921年成立至今,出版图书超过3万种,发行书刊40多亿册。
2011年9月1日,人民出版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纪念创建90周年。纪念活动开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会见部分与会代表,代表党中央向人民出版社创建9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向人民出版社全体职工和广大出版工作者致以诚挚慰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李长春指出,人民出版社创建于1921年9月,是我们党创办的第一个出版机构,创建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大量马克思主义著作和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马克思主义理论读物出版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著作重要出版基地,为传播马克思主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日报2011年9月2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