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著名五大寺:东有什地寺,南有高尊寺,西有侯村寺,北有灵长寺,中有祥符寺,其中什地寺最早在北宋年间就有了。据《绵竹县志》(民国八年版)记载:“什地寺在城东二十五里,宋时代有什地菩萨,故名什地寺。”什地镇是根据境内的名胜古迹什地寺得名。[2]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至民国四年无“什地”称谓,而是绵竹东里四甲之称。
民国五年(1916年),绵竹县实行团练制,什地设团总、团正。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废团练,设联保,时设什地、二圣两个联保,下属三十六个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联保,设什地乡公所,下属十三保。
1949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到达什地乡,和平解放什地乡。
1950年5月,成立什地乡农民协会筹备会。
1950年8月,成立什地乡农民协会,下设十三个分会。什地乡武装委员会成立。
1952年4月,成立什地乡人民政府。
1953年8月,什地乡一分为二,设什地乡、下寺乡。下辖互助组163个。五泉村划给五福乡。
1955年11月,全乡实行合作化,办起了六十二个初级社。
1955年12月,什地、下寺两乡合并为什地乡。
1958年6月,全乡办起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四十五个。
1958年8月,什地乡被县上划归东风人民公社,什地编为第四区队,十二个村并为六个管理区。
1958年,大办公共食堂,社员(老百姓)都到食堂吃饭。
1960年,撤销东风人民公社,实行一乡一社,成立什地人民公社。
1968年,成立什地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更名为什地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摘掉公社牌子,成立什地乡人民政府。
1994年,撤乡建镇,成立什地镇人民政府。[2]
(一)新中国成立初行政区划
1951年8月什地乡以“农民协会”为政权组织,故称“农协会”,下设13个分会:一分会(五方村);二分会(安顺村);三分会(绵河村);四分会(永平村);五分会(合结村);六分会(和平村);七分会(同义村);八分会(共和村);九分会(协合村);十分会(双瓦村);十一分会(红社村);十二分会(同协村);十三分会(普胜村)。1953年县级区划调整,将普胜村划为五福管辖,至此什地就只有十二个村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