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部对记账式附息国债实施到期日统一管理:
到期日设定为每月15日、25日,遇假期提前至前一工作日
首次发行起息日按到期日在发行月份对应日确定
续发行沿用首次起息日,确保期限统一性
要求国债发行机构做好执行衔接工作[1][2]
财政部发行的储蓄国债包含具体到期日安排:
2009年第一期:5年期,到期日2014年4月10日[4]
2009年第三期:3年期,到期日2012年7月15日[3]
2010年第三期:1年期,到期日2011年6月12日[5]
助学贷款:2025年安徽省政策规定生源地信用贷款需在到期日(含)前结清本息,允许到期前20日申请展期[6]
公司债券:到期日作为债券要素之一,与票面利率、偿还期共同构成债权债务关系[7]
根据2023年债券行业定义:
偿还期:发行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
久期计算:以到期日为基础的加权平均还款期限
面值兑付:到期日按债券面值偿还本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