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是指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学科研究的工作职务,一般是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是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49] 博士后不是学位,只是一种工作经历,学校无权授予相应学历资格。博士后经历不属于高等学历教育,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50]
美国
博士后制度起源于美国,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最先开创。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成立于1876年,其捐赠者约翰·霍普金斯于1873年留下遗嘱,决定将自己的遗产捐赠并建造一所大学,同时希望这所大学能够效仿德国研究型大学的办学模式来发展。当时,研究型大学在美国并不属于学术主流,美国有名的大学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深受英国大学传统重(教学而轻研究)的影响。虽然另辟蹊径会受到多方质疑与指责,但是时任校长丹尼尔·吉尔曼选择尊重捐赠者的遗愿。丹尼尔·吉尔曼曾留学德国柏林,德国大学“教学与科研统一”的理念影响了他对大学教育灵魂的理解,在就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首位校长的演说中,他说道:“最慷慨地促进一切有用知识的发展,鼓励研究,促进青年人的成长,促进那些依靠其能力而献身科学进步的学者们的成长”,并强调“学术研究是每个教授的职能,而且教授应该是学生的指导者或激励者”。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后,本着“增进知识和培养研究生”和“增进高深学问”的目标,丹尼尔·吉尔曼创建了美国首个研究生院。在创建研究生院的同时,丹尼尔提出为年轻的研究人员创设一项研究基金,第一批获得资金的4名已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被称为postdoctor,即博士后。博士后制度由此诞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