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语通过四个并列语素构建完整语义场:"吉"指吉祥顺遂,"凶"代表不幸遭遇,"祸"象征灾祸困厄,"福"体现幸福安康[1] 。这种复合式表达完整覆盖人生可能经历的积极与消极境遇,形成对立统一的语义结构。
最早书面记载见于西晋陈寿所著《三国志·吴志·太史慈传》,原文"是为吉凶祸福等耳,吾不独受此罪"展现了人物对共同命运的认知。清代小说《彭公案》第81回用例"今日入这一座松林庄,不知吉凶祸福",则体现了该成语在叙事文学中的场景应用。
句法功能可用作宾语,如"预测吉凶祸福";也可作定语,如"吉凶祸福的变化规律"。现代汉语中常见于"吉凶祸福皆由天定"等宿命论表述[1]。
结构特性作为联合式成语,四字短语内部"吉凶"与"祸福"形成双重并列关系,既包含吉与凶、祸与福的单组对立,又构成整体境遇的集合概念。
典型例句包括:"相信命运,认为吉凶祸福都是命中注定的,这纯属迷信"[1] ;"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遭遇吉凶祸福的交替考验"。在口语交际中多用于表达对未知境遇的综合性预测或总结。
近义关联
吉凶未卜:强调境遇的不确定性
福祸相依:突出对立概念的转化关系
反向关联
一帆风顺:单指顺利境遇
祸不单行:专述灾祸叠加
衍生网络形成以"吉凶祸福"为核心的语义辐射体系,包含"吉人天相""凶多吉少""因祸得福"等近百个相关成语。
该成语浓缩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福祸相倚"的辩证思维,在佛教因果观、道教阴阳说等思想体系中均有印证。其四字结构符合汉语成语的典型特征,既保持语言精炼又承载丰富文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