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索菲亚教堂
哈尔滨的历史源远流长,是一座从来没有过城墙的城市。早在两万两千年前,旧石器时代晚期,这里就已经有人类活动。大约5000年前,哈尔滨地区进入新石器时代。大约3000年前,殷商晚期,哈尔滨进入青铜时代,属于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古代文明国家——白金宝文化的分布区域。
金收国元年(1115年),金代在上京(哈尔滨阿城区)建都,为两大汉军万户居住地。[5] 金大定十三年(1173年),上京重新被立为陪都。
元、明时,哈尔滨又成为成吉思汗三弟斡斤家族的领地和奴尔干都司的辖地。
明末清初时期,女真人曾用此城遗存的建筑材料在原地修筑阿勒楚喀要塞。
清朝建立后,于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在阿城设阿拉楚喀副都统,哈尔滨为其所辖,属于吉林将军。清末民初哈尔滨属于吉林省滨江县治。清中后期,随着“京旗移垦”和“开禁放荒”政策的实施,大量满汉百姓移居哈尔滨地区。19世纪末,哈尔滨已出现村屯数十个,居民约3万人,交通、贸易、人口等经济因素开始膨胀,为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随着中东铁路建设,工商业及人口开始在哈尔滨一带聚集。中东铁路建成时,哈尔滨已经形成近代城市的雏形。20世纪初,哈尔滨就已成为国际性商埠,先后有33个国家的16万余侨民聚集这里,19个国家在此设领事馆。与此同时,中国民族资本也有了较大发展,建立起哈尔滨在当时的北满经济中心和国际都市地位。
民国二年(1913年)1月29日,吉林省民政公署根据《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将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改为吉林省西北路道,道署设于哈尔滨。民国三年(1914)年5月,吉林省西北路道根据《道官制》改称滨江道。滨江道辖有滨江、长寿(现延寿县)、榆树、新城、双城、宾县、阿城等8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滨江道撤销,滨江县直接隶属于吉林省政府。哈尔滨松花江北岸地区,属呼兰县,民国十五年(1926年),呼海铁路全线施工后,沿线各地的市政事务统归松浦市政局管理,1929年2月13日,黑龙江省公署又将各地市政筹备处改为市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