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难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人才特区。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
2012年度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
1.清华大学
2.天津大学
3.吉林大学
4.哈尔滨工业大学
5.上海交通大学
6.昆明理工大学
7.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8.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
9.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10.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11.山东省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
12.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1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4.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15.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
16.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7.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8.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3年度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北京大学
2.天津中医药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复旦大学
5.华东理工大学
6.浙江大学
7.浙江中医药大学
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9.厦门大学
10.武汉理工大学
11.中南大学
12.华南理工大学
13.中山大学
14.西南大学
15.四川大学
16.西藏大学
17.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8.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19.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21.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