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城市,一般用土来筑城墙,城墙的四周都挖有护城的堑壕,有水的称池,没水的称隍,所以这种护城的壕沟就叫“隍”。城隍本指护城河,班固《两都赋序》:“京师修宫室,浚城隍。”
据史书记载,城隍信仰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兴起,梁武陵王时,某地乡民在筹祭城隍时,突然间窜出一条红色的蛇,绕着牲牛不去。由这段记载可知梁时祭祀城隍在中国南方已是件极为寻常之事。及至隋唐一统天下,初因祭祀城隍的习俗仅流行于江南一带,故于唐初尚未被列入祀典,但是中唐以后,各州郡相继设立城隍祠,可见此时的城隍信仰已逐渐发展成全国性的信仰。当时张曲江曾有《祭洪州城隍文》,五代之际吴越王有重修《城隍神碑记》,南宋陆游亦有《宁德县城隍庙记》,由此可知,中唐以来都县大多有祭祀城隍之活动。
及至明代,朱元璋于洪武二年正月“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当时的京都(南京应天府)的城隍神被封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汴、濠、鸠、和、滁等州朱元璋“龙兴之地”的城隍亦被封为正一品王爵,其他府城隍则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被封为正二品,州城隍“鉴察司民城隍威灵侯”为正三品,县城隍“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为正四品。清代初年又加封北京、南京、西安、福州四地为“都城隍”,而后台湾的新竹城隍庙受光绪帝敕封,亦称都城隍。所以自清代开始,民众一般把城隍归为下列几类:都城隍(公爵,威灵公)掌管省;府城隍(侯爵,绥靖侯)掌管府;县城隍(伯爵,显佑伯)掌管县。当然在一些特殊地点或特殊机构中也都存在着这四类以外的城隍。如苏州除了府城隍之外,还有布政财帛司“城隍”庙、按察纠察司“城隍”庙、粮巡道城隍庙。长洲县的城隍还兼“七省漕运都城隍”,即漕运总督的城隍;赤阑相王庙兼苏州的江南织造城隍神。
中国的城隍信仰在历代帝王的推崇下遍及中国各地,几乎每个县城都有一两座建筑雄伟堂皇的城隍庙,
总之,城隍神原是城镇的守护神,后来渐由守护神演变成对应于人间政府所派遣的“阳官”的“阴官”,专责这一地区的大小阴间事务。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庙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礼才能就任,请求城隍爷一起协助地方政治事务。北宋欧阳修所写的祭城隍文中提到:“吏竭其力,神祐以灵,各供其职,无愧斯民”,显示了当时官吏们对城隍的敬重和与城隍互相依赖的关系。
城隍下辖有文武判官、各司大神、甘柳将军、范谢将军、牛马将军、日夜游神、枷锁将军等神。
其中城隍的僚佐为各司,而各司依各庙配置,并不相同,有三司(如阴阳司、速报司、纠察司)、六司甚至到廿四司或卅六司之说,且各司名号也不尽相同,大部分以阴阳司为诸司之首。阴阳司是城隍爷的第一辅吏,协调诸司,监察诸案后,方陈报于城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