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治初期,宜兰地区隶属台湾府诸罗县。
雍正元年(1723年),改隶于台湾府下新设置的淡水厅。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汉人林汉生探访噶玛兰,却被杀害。
嘉庆元年(1796年),汉人吴沙击溃噶玛兰人,进垦兰阳平原。
嘉庆十七年(1809年),台湾府增设噶玛兰厅,为宜兰地区单独设治之始。
光绪元年(1875年)噶玛兰厅升格为宜兰县,并改隶于新设立的台北府。
日据初期,宜兰县改制为宜兰支厅,隶属于台北县。
明治三十年(1897年),独立为宜兰厅。
大正九年(1920年),废厅改隶台北州。
战后初期,宜兰地区隶属于改制后的台北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恢复设县。
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其中:台北县分为台北、宜兰二县。宜兰县管辖宜兰、罗东、苏澳3区及宜兰市。
1958年7月15日,太平乡更名为大同乡。
1971年12月2日,将钓鱼台列屿划归宜兰县(头城镇)管辖:包括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冲北岩、冲南岩、北小岛、南小岛、飞濑小屿共8个岛屿。
1976年7月1日,员山乡的一至四邻划归宜兰市梅洲里,原三星乡所辖的中华村划归员山乡。
1979年9月1日,三星乡天山村的王兰巷划归大同乡松罗村。[1][2][3][4]
宜兰县共辖12个乡级行政区,包括1个镇级市、3个镇、8个乡,分别是宜兰市、头城镇、罗东镇、苏澳镇、礁溪乡、壮围乡、员山乡、冬山乡、五结乡、三星乡、大同乡、南澳乡。宜兰县政府驻宜兰市县政北路1号。[1][3]
宜兰县隶属中国台湾省,临太平洋,北接新北市,东与桃园、新竹、苗栗毗邻、西南与台中、南投和花莲县相邻。全县面积为2143.6251平方千米。县中心位于东经121°46'24",北纬24°44'4"。[1]
宜兰因兰阳平原三面环山、东面向海,呈现畚箕形的地形,特别容易产生地形雨。特别是在冬季东北季风盛行的时候,东北季风由东面开口注入,冬雨绵延数月,为宜兰的特殊气候现象。此外在春季的梅雨季节也常连下数月的细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