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中国古代道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述。
矛盾相关原理
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统一即矛盾的统一性(即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统一。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统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统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
统一性斗争性
(1)统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
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并不是在双方之间划出一条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同样,统一也总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没有离开斗争的统一。在对立面的相互统一中,就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作为斗争的结果而发生的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最鲜明地表现着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统一。
(2)统一和斗争作为矛盾双方两种性质相反的作用,它们的相互联结就是相互制约
斗争制约统一,使统一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限度内。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创造着双方相互依存的形式,又在它自己所创造的形式内为破坏这种形式而创造条件。因为统一受斗争制约,统一又制约着斗争,具体的统一性规定着斗争的具体性质、具体形式和界限等。对立面的相互统一使矛盾统一体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也就使双方的斗争具有确定的内容和形式,并使斗争的成果得以巩固。
对立和统一
列宁指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统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选集》第 2卷,第 712页)。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和统一的相对性原理,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斗争和统一在矛盾运动中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只有依据这一原理,才能对事物的矛盾运动过程作出完整的规律性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