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封建”一词的本义是指殷周分封制度,又延及后世各种封爵建藩举措,《文献通考》:“列爵曰封,分土曰建”,还指涉与分封制相关的朝政、官制、人身关系、土地制度、外交关系、民族关系等。此为古时不刊之论。
自东周以降“封建”“郡县”两制并行,秦以后“郡县制”占主导,封建虽仍继续,然其内容与形态已不复旧规,故在中国传统语境中,同为“封建”之名,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7]
狭义的“封建”特指殷周政制,尤其是指西周盛行的“封国土,建诸侯”之制,其时尚无“郡县制”与之参照。西周封建,除“天子建国”(周王分封诸侯,使其建立诸侯国)外,还有“诸侯立家”(诸侯在封国内以封赐采邑方式分封卿大夫),后者在秦汉以下的“封建”中已被取消。[7]
广义的“封建”是狭义封建的延伸,包括秦汉以降在“郡县制”主导下推行的“封爵制”,内有“实封”与“虚封”之别,“实封”如西汉初、两晋、明初的诸王;“虚封”指各种“封而不建”的情形,如秦的封爵而不授土,或明朝永乐年间以后的封爵、授土而不临民。《文献通考》还把唐末藩镇纳入“封建”,称唐肃宗、唐代宗以下,“强藩私其土地,甲兵而世守之,同于列国”,遂将唐朝天宝年间以后的藩镇列入“封建”。另外,汉朝、唐朝以下诸朝还把颁赐周边属国纳入“封建”,此亦为广义封建的一项内容,后世还将军阀割据、贵族专权称之为“封建势力”,也是广义封建的用法,大体切合“封建”的“分权”含义。[7]
“封建”从汉语之古典义转变为近代新名词,是在近代中国与日本两国士人以“封建”对译英文术语“feudalism”的过程中完成的。西欧诸国史学家表述中世纪社会制度的“feudalism”一词,来自通俗拉丁语“feodum”(采邑,又译封地,意谓采取其地赋税)演化而来,与中国古来的“封建”一词的“封土建国”含义有相通之处,故以“封建”这一表述周朝制度的旧名,借作欧洲中世纪制度“feudalism”的译名,因与日本中世及近世历史实际“相似”,故在日本没有出现错置,至于在“封建”一词故乡的中国,史学术语“封建”在清末民初也还保持着概念的一贯性。[8][21]
但是,到二十世纪初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封建”的含义在新文化运动倡导人之一的陈独秀那里发生变化,陈独秀的“封建=前近代=落后”等式,把“封建”从一古史概念,使用为“前近代”的同义语,成为与近代文明相对立的陈腐、落后、反动的制度及思想的代名词。[21]
然而,陈独秀此一激进主义命题,尚未赋予理论形态。真正对近现代中国人的“封建观”发生大作用的,是来自苏俄和共产国际的理论与语汇,而其核心观念则由列宁创发,斯大林定型并强化。为了世界革命的政治目的,全世界不论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历史皆必须纳入“历史五段论”,按照《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线性史观,遵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其初级阶段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进程,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形态,故而如果一个民族的历史不如直线一样按前四阶段走,最终就无法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没有向当地输出革命的法理了。[26][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