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1月22日,出生于江西省鄱阳县。[3] 1944年,在江西上犹《凯报》发表文学作品散文《犹水欢歌》。[4] 1947年,与李耕等人在江西上饶组建“牧野文学社”,在上饶《民锋日报》编文艺旬刊《牧野》10余期。[5] 1949年6月,在南昌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军进驻云南,并进入二野军政大学学习;8月,参加了解放大西南的战役,随军跨越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步行3000公里,于1950年3月进驻昆明。[6]
1950年,毕业于二野军政大学四分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3] 1951年春,调至军区《文艺生活》月刊担任编辑。[7] 1952年,开始发表描写边疆战斗生活和少数民族风俗人情的作品,具有鲜明的边疆特色。[2] 1953年3月,发表了短篇小说《倮黑小民兵》。1954年3月,发表了短篇小说《当芦笙吹响的时候》。[8] 1955年,由边疆连队调到昆明军区任创作员。[2]
1956年,加入云南省作协;同年9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3] 1957年,与林予合写的《边寨烽火》,与陈希午合写的《芦笙恋歌》两部电影剧本,摄制成影片;[2] 同年,“反右运动”期间,彭荆风被错误的批判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1957年9月至1961年年底,被流放至滇西宾居农场劳动改造。[9]
1962年年初,在一位部队首长的关照下,得以返回昆明军区任创作员;同年,以“刘扶”的笔名在《云南日报》上发表了短篇小说《驿道上》,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短篇小说《碗》、散文《姐姐们》,并与别人合作发表了散文《星期街》;同年,开始了长篇小说《鹿衔草》的创作。[9]
1963年,发表了三个短篇《摸鱼儿》《橄榄》《牛岔街》,一篇与人合作的散文《鱼宴》。1964年,发表了一篇短篇小说《红漆扁担》。1965年,发表了一篇散文《边寨春晨》。[9]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彭荆风遭受大量的批斗,《鹿衔草》被打成了“大毒草”,原稿被劫掠去一焚而空。1968年10月,因“反林彪”等一些凭空捏造的罪行,被带上高帽,未经审判便被投进监狱待了7年,期间待过了云南的四大监狱。[10] 1975年8月,出狱,并在之后得到平反。[9] 1977年11月27日,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小说《驿路梨花》,这是“文革”结束、彭荆风蒙冤平反后的第一部文学作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