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立项开工,慈溪经济开发区迁入杭州湾新区,正式启动区域开发建设。
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同年9月,宁波市批准成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2006年11月,正式封关运作,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一期面积为0.7平方公里已封关验收。
2009年11月,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定》,在整合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设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2010年2月23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9]
2010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列入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列入浙江省九大海洋经济集聚区之一。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108]
201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14]
2016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支持各地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明确新区作为宁波市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区域,宁波杭州湾新区也成为全国58个产城融合示范区之一。[15]
2016年10月12日上午,总投资43亿元的5个重大项目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集中开工,这标志着宁波杭州湾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正式启动。[16]
2018年5月,浙江省委作出把宁波杭州湾新区打造成为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的战略部署。
2018年6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规划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沪合作示范区[5] 。
2019年7月,设立宁波前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604平方公里, 宁波杭州湾新区353.2平方公里全域划入,占宁波前湾新区面积的58%。
2021年9月,根据宁波市委编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宁波市有关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挂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等牌子。[104]
宁波杭州湾新区托管1个镇(庵东镇)、23个行政村。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驻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一号。[9] [17] 共4张 宁波杭州湾新区
宁波杭州湾新区下辖行政村包括新浦镇的马潭路村、下一灶村、浦东村,崇寿镇的富北村、海南村、三洋村,周巷镇的路湾村、西三村,庵东镇的新东村、新舟村、马中村、兴陆村、富民村、新建村、江南村、海星村、华兴村、虹桥村、桥南村、珠江村。另外庵东镇的宏兴村、元祥村、振东村由慈溪市委托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管理[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