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经常发生于战时的占领,而有时亦是内战、革命、军事政变,或广泛相信某执政政府为非法的后果。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的扩张期时,众多欧洲政府和君主被迫在英国寻求避难而避免被纳粹德国所摧毁。流亡政府的效力主要依靠它所能获得的外国政府支持,及其国家本身的人口。某些流亡政府可以发展成强大的力量,对实际掌握国家的竞争对手构成严厉的挑战,其它的则主要维持一种象征性的姿态,实际作用微小。
流亡政府的现象早于术语产生。在君主政府时期对应的是流亡君主或成立流亡朝的朝代,如第一次遭克伦威尔驱逐,第二次在光荣革命中遭到驱逐,离开王座的斯图亚特王朝,或在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统治时期的波旁王朝。随着君主立宪制的发展,流亡政府开始包括君主及首相二者。
流亡政府的运作,通常假设有一天将回到它们的国家并重新掌权。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流亡在伦敦,简称波兰伦敦。它们与残存国家(Rump state)的区别是,残存国家仍控制原先领土的最少一部份。相反地,流亡政府已丧失它的全部领土。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利时接近全部的领土被德国占据,但比利时及其盟国控制该国南部一小部。
流亡政府经常未获其它国家承认,或仅有极少数国家承认。
以下的流亡政府列表,包括被罢黜而仍然主张对它们曾经控制(或曾被选举为合法政府)的领土具有合法统治权的政府/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