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本位货币的名称和单位。辅币单位是生丁(Rappen/centime),1瑞士法郎等于100生丁。流通的纸币面额有10、20、50、100、200、1000瑞士法郎;硬币面额有5、10、20生丁和1/2、1、2、5瑞士法郎[1] 。
1848年瑞士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发行货币的职责,在那之前,瑞士境内流通各种国内外铸币,每个州都有发行自己的货币并拥有自己的货币制度。
根据1850年5月7日生效的《铸币法》规定,瑞士实行银本位制,货币名称定为法郎,属无限法偿货币,并确定1法郎=100生丁(centime或者德语的Rappen),其价值与法国法郎等同。此前,1860年前后,只有法国金币被允许流通。1865年12月23日,瑞士、法国、比利时和意大利4国组成拉丁货币同盟,规定在各成员国内部金、银铸币可自由流通,均具有无限法偿性质,各成员国货币之间有固定的官方汇率。因此,瑞士境内又有数种货币同时流通。1925年同盟解散,瑞士政府禁止外国铸币流通,瑞士法郎成为境内唯一的流通货币。
瑞士法郎在被确立为国家货币时,虽然联邦是法郎的唯一发行者,但是1910年之前,私人的银行被允许发行他们自己的钞票。1907年瑞士国家银行建立,并从1910年起一直是唯一的钞票和硬币发行机构。
瑞士法郎出现后,瑞士货币制度发生了多次变革。1860年实行金银复本位制;1880年禁止私人自由铸造银币,从而使白银在瑞士失去了货币的作用;1931年6月3日,瑞士实行新铸币法,规定新铸币脱离白银,改与黄金挂钩;1936年,在世界各国纷纷放弃金本位制的形势下,瑞士法郎被迫宣告贬值,并放弃金本位制。1936年10月,瑞士国家银行确定瑞士法郎对美元的比价为 4.37282瑞士法郎兑 1美元。
1952年12月17日,瑞士确定其法郎含金量为 0.2032258克,并重新确定对美元的官方汇率为4.37282。此后十余年,瑞士法郎对美元的汇率基本上维持这一水平。70年代,美元危机日益严重,国际金融市场出现抢购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的风潮,从而使瑞士法郎汇价不断上升。
1971年5月10日,瑞士法郎升值7.07%,含金量提高到0.2175926克,对美元的官方汇率为4.0841,同年12月18日美元贬值7.89%,瑞士法郎对美元官价调整为3.84法郎兑1美元。为了阻止美元游资大量流入瑞士,1973年1月23日,瑞士国家银行宣布停止按官价上下限买卖美元,实行全面的浮动汇率。
自1907年以来,瑞士国家银行先后发行几版钞票,这些钞票由于流通时间长,其中有些版式出现了假钞,所以截至1980年已先后停止流通,有的已失去法定价值。已停止流通的各种钞票,瑞士国家银行规定自停止流通日期起,20年内仍接受兑接受兑流通中的货币,超过20年即失去法定价值。因此,遇有1980年及以后日期停止流通的钞票,可按托收方式办理。瑞士国家银行从1995年开始发行了新系列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