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Gothic),又译为“哥德”,原指代哥特人,属西欧日耳曼部族,最早是文艺复兴时期被用来区分中世纪时期(5~15世纪)的艺术风格,它的源由是来自于曾于公元3~5世纪侵略意大利并瓦解罗马帝国的德国哥特族人,在15世纪时,意大利人有了振兴古罗马文化的念头因而掀起了灿烂的文艺复兴运动,由于意大利人对于哥特族摧毁罗马帝国的这段历史情仇始终难以释怀,因此为了与这段时期有所区分,他们便将中世纪时期的艺术风格称呼为“gothic”,即“哥特”,意为“野蛮”。 哥特风格
尽管“哥特”这个词多少有些负面的意味,但事实上,中世纪后期哥特形式的寓意并非是消极而负面的,反而具有流动状态的特点,即哥特式并非一种固定的形态,而是表现出一种状态,一种过程,是历经中世纪漫长思想禁锢过程后人们开始对世界重拾思考的迹象,可能体现了一种“虽然真理永不可得,但仍旧要追求不息”的精神。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13~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建筑风格,常被使用在欧洲主教座堂、修道院、教堂、城堡、宫殿、会堂以及部分私人住宅中,其基本构件是尖拱和肋架拱顶,整体风格为高耸削瘦,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 哥特式建筑
哥特式建筑以优秀的建筑技艺表现了神秘、哀婉、崇高的强烈情感,对后世其他艺术有重大影响,其魅力来自于比例、光与色彩的美学体验,即通过对光的形而上的沉思,通过对数与色的象征性理解,使灵魂摆脱俗世物质的羁绊,迎著神恩之光向着天国飞升。这种建筑虽曾于欧洲全境流行,不过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度颇为被藐视。
十八世纪,英格兰开始了一连串的哥特复兴,蔓延至十九世纪的欧洲,并持续至二十世纪,主要影响教会与大学建筑,哥特式大教堂等无价建筑艺术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其也成了一门关于主教座堂和教堂的研究。 共7张 哥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