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1谏观鱼
春2,公3将如4棠5观鱼6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7大事8,其材9不足以备器用10,则君不举11焉。君将纳12民于轨物13者也。故讲事以度14轨量15,谓之‘轨’;取材以章16物采17,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18行,所以败也。故春蒐19、夏苗20、秋狝21、冬狩22,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23,入而振旅24,归而饮至25,以数军实26。昭文章27,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28于俎29,皮革、齿牙、角骨、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30,古之制也。若夫山林31川泽32之实,器用之资33,皂隶34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35焉。”遂往,陈36鱼而观之。僖伯称37疾不从。
书38曰:“公矢39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1]
1.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kōu)(又作“驱”“弓区”),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
2.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春季。
3.公:指鲁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
4.如:往。
5.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
6.鱼:通“渔”,动词,捕鱼。
7.讲:讲习,训练。
8.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
9.材:指皮革齿牙,骨角毛羽。
10.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
11.举:指行动。
12.纳:纳入。
13.轨:法度和准则。
14.度(duó):衡量。
15.量:程度。
16.章:通“彰”,彰明,发扬。
17.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
18.亟(qì):多次,屡次。
19.春蒐(sōu):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
20.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
21.秋狝(xiǎn):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
22.冬狩(shòu):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