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建西州于高昌,达坂城隶属高昌管辖。 达坂城区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在博格达山北麓的莫贺城设置北庭都护府。[3]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筑新城,驻军屯田,命名为嘉德城,先后隶属迪化直隶州,迪化县管辖。[3]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迪化县取消农官乡约制,达坂城设镇;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3月,达坂城改为迪化县第七区,1995年恢复镇的建制。
1999年8月10日,国务院批准将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更名为南泉区。
2002年3月9日,南泉区更名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鱼尔沟迁至达坂城镇。
2002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达坂城区。
2008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与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新政发[2008]72号)同意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的鱼儿沟街道、星火街道428.4平方公里划归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管理,艾维尔沟街道260.6平方公里仍由达坂城区管理。(注:托克逊县接管后,于2009年初设立石烽镇(筹)。2010年5月,石烽镇(筹)更名为阿乐惠镇并挂牌成立,下设鱼儿沟、南泉、阿拉沟3个社区)[4]
2009年6月30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与托克逊县关于调整行政区域界线的协议在乌鲁木齐市签订。按照协议,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原南山矿区艾维尔沟689平方公里区域内的428.4平方公里划归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管理,新疆焦煤集团4个煤炭矿区和生活区及其以西、以南部分地区的260.6平方公里由达坂城区管理。[4]
2009年7月,原鱼儿沟街道办事处人马搬迁至乌拉泊街道所属盐湖地区,并更名为盐湖街道办事处,于12月正式挂牌成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