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造型艺术是最为古老的文化现象之一。除早期人类所使用的甚为粗糙的砍砸器和刮削器等石器工具外,考古工作者在许多原始文化遗址的发掘中,都发现了造型艺术的踪迹。1879年,西班牙人在阿尔塔米拉石洞中发现了一批由红、黑、黄、暗红等颜料画成的野牛、野猪和野鹿的岩画,总数达一百五十多个。据考证,它们属于旧石器时代,距今已有1.5万年以上。1940年,法国人在蒙蒂尼亚附近发现了由各种颜色的鹿、牛、野马构成的山洞岩画《拉斯科洞窟壁画》。该壁画也属旧石器时代,距今约有1万多年。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磁山、裴李岗等遗址中,都发现了有花纹装饰的陶器。到了公元前4000年左右,在两河流域已经出现了动物和人物的陶像。正是从人类原始状态下的造型艺术活动开始,造型艺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演进,从简单的上古岩画逐渐地丰富和发展,衍变成了由现代绘画、雕塑、摄影和建筑、工艺美术等艺术形式共同组成的一个庞大的艺术家族。人们所看到的诸如美丽的《蒙娜丽莎》油画、宏伟的故宫建筑和神秘乃至复杂的某些现代主义雕塑作品,它们都起源于我们祖先在岩石上用箱石画下的那头野牛,或者是一块陶片上的波浪符号。[2] 《拉斯科洞窟壁画》
“造型艺术”一词在17世纪欧洲开始被使用时,主要泛指具有美学意义的绘画、雕塑、文学和音乐等艺术样式,是一个为了与具有实际用途的工艺美术等形式相区别而提出的艺术概念。18世纪德国美学家莱辛在他的美学著作《拉奥孔》中,就通过对雕塑作品《拉奥孔》与诗歌(文学)的比较分析,将"造型艺术"概念放在视觉的空间艺术范畴里面,文学等非空间性的非视觉性的艺术形式则被排除在造型艺术的概念之外。在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的美术界和文艺理论研究开始普遍使用这一概念。[3]
(一)绘画艺术
绘画,是造型艺术中最基本的、表现力最为丰富的艺术样式。绘画不像小说、戏剧、影视那样自由地表现动态的生活和物象,也不像音乐那样在时间的延伸中诉诸于人的听觉,绘画是依靠视觉来创造和感受的艺术,是遵循美的规律,并运用艺术手段,将动态的客观世界与现实物象予以凝定、加工、提炼和升华的审美物态化过程。绘画充分利用光、色、线、形、空间等造型手段,在二维平面中展示具有三维感的形象,通过视感错觉显示出虚幻的真实,创造静态的视觉形象。造型并非美术创作的最终目的,而是揭示主题、显现深层精神内涵的重要手段和初步成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