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等级分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各级红线宽度控制: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0—24米,支路14—18米。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四类: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
(1)主干道(全市性干道),主要联系城市中的主要工矿企业,主要交通枢纽和全市性公共场所等,为城市主要客货运输路线,一般红线宽度为30~45m;
(2)次干道(区干道),为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路线,一般红线宽度为25~40m;
(3)支路(街坊道路),是各街坊之间的联系道路,一般红线宽度为12~15m左右。 除上述分级外,为了明确道路的性质、区分不同的功能,道路系统应该分为交通性道路和生活性道路两大类。
主干路一般设4或6条机动车道和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一般不设立体交叉,而采用扩大交叉口的办法提高通行能力,个别流量特别大的主干路交叉口,也可设置立体交叉。
主干路在城市交通中起“通”的作用以及交通功能为主、服务功能为辅,要求通过的车辆快而多。主干路承担着跨区间长距离机动车交通流输送。城市主干路可以是景观性的,但不应当是生活性的,尤其不应当是商业性的。
在城市道路级别里,主干路低于快速路(快速公路)和专称的‘’快捷路”。
他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道,是城市内部的主要大动脉。主干路又分为Ⅰ、Ⅱ、Ⅲ级。Ⅰ级设计车速50-60Km/h;Ⅱ级设计车速40-50Km/h;Ⅲ级设计车速30-4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