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霞浦县志》,“清置霞浦县,县境西南有霞浦江,东流入海。又有霞浦山,海中有青、黑、元、黄四屿,日出照映,江水如霞彩,这是山以江名,县以江名。”
晋太康三年(282年),划侯官县东北部置温麻县,隶属晋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年),温麻县并入原丰县(后称闽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以原温麻县地改置长溪县(一说复置温麻县,详见《附录·唐温麻县建置考略》),隶属泉州(今福州,下同)。同年,长溪县移治连江,改称连江县。武周长安二年(702年),与连江县以白鹤岭为界,复置长溪县,仍属泉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长溪县升为福宁州,辖福安、宁德县,隶属福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福宁州,以州本部境域置福宁县,属福州府。成化九年(1473年),福宁县复为福宁州,直属福建布政使司。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同时置霞浦县为附郭县,霞浦县属福宁府。
民国2年(1913年),废福宁府,霞浦县属福建省东路道(翌年改称闽海道)。民国14年,废除道制,霞浦县直属省辖。民国22年11月至次年1月,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划分4省、2特别市,霞浦县属闽海省。民国23年7月,全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10月,改为7个行政督察区,霞浦县先后属第二、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9月,增设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霞浦县属之。民国36年4月,第八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霞浦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直至霞浦解放前夕。
民国23年4~12月,在中共闽东特委和闽东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在霞浦、福安、福鼎等县的边界地区,先后建立福霞、霞鼎、安福、霞鼎泰4个县苏维埃政府及其所属苏区,实行红色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