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VSM(Reduced Vertical Separation Minimum)是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空域管理措施,将原FL290至FL410高度层2000英尺(600米)的最小垂直间隔缩减至1000英尺(300米)。该标准旨在应对航空流量增长导致的空域饱和问题,通过优化飞行高度层分配提升空域容量利用率[3] 。中国作为首个实施米制RVSM的国家,采用8900米至12500米高度层划分方案,与国际英尺制高度层实现等效对应[2] [5] 。
民航总局于2007年11月22日正式实施RVSM,完成空管系统升级改造、适航飞机设备校验等准备工作。2007年11月22日零时起,国内8400米至12500米空域垂直间隔从600米缩减至300米,可用高度层由7层增至13层[3] [4] 。此次改革涵盖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飞行情报区,涉及1082架完成适航改装的民航飞机[4] [5] 。
航空器需满足特定适航标准方可进入RVSM空域:
配备双套独立静压源与高度测量系统
安装自动高度控制装置与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
高度保持性能偏差不超过20米(65英尺)维修管理要求包括建立RVSM专项检查制度,对静压系统、自动驾驶仪等关键设备实施定期测试,确保高度保持误差平均值≤25米(80英尺)。
实施过程中采取分级管理模式:
完全RVSM飞行包线:满足所有高度保持性能要求的航空器
基本RVSM飞行包线:需遵守额外高度偏差限制的机型运行规则明确东单西双的航向高度分配原则,要求未取得RVSM运行资格的航空器在指定空域外飞行[5]。空管部门通过航线计划信息提前告知运营人可用高度层配置。
2008年春运期间数据显示,空域容量提升使航班延误率下降12%,管制员工作负荷降低15%[1] [5] 。燃油效率改善使航空公司年运营成本减少超4亿元,南航等企业单年度运营损失降低1亿元。截至2008年10月,中国米制RVSM实施经验获国际民航组织认可,推动相关标准纳入《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二》[2] [5] 。
中国实施RVSM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方案,为采用米制单位的国家提供了标准实施范例[2] [5] 。2008年10月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交的米制高度层配备标准提案,获得40余个成员国支持。2009年11月正式生效的国际标准中,中国方案被采纳为米制国家实施RVSM的基准规范[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