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
丰台地区属古北京——蓟城的郊野。周初属蓟,后属燕。
置蓟县。
西汉
蓟县南置阴乡县,治所阴乡城在今葆台一带。
东汉
撤阴乡入蓟县。
建中二年(781年),析蓟县西境为幽都县。今丰台区中部(卢沟桥乡和花乡)当时属幽都县;东部(南苑乡)属蓟县。
会同元年(938年),改蓟县为蓟北县。
开泰元年(1012年),改幽都、蓟北为宛平和析津。
改析津为大兴。 丰台区
今丰台东部南苑乡属大兴县,西部的北宫以南属良乡县,中间大部分属宛平县。
今右安门以东的南苑乡属大兴县,西部王佐北部及大灰厂一带属房山县,王庄—怪村以南属良乡县。
清末丰台镇以东、大红门以北划为城属区。
中华民国
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丰台区东部属南郊区,中、西部分属宛平县、房山县和良乡县。
1949年1月,丰台、长辛店、南苑及附近地区划归北平市,并相继建立区级人民政府。
1949年4月,北平市统一划区,南苑区为第二十三区,丰台区为第二十五区,长辛店为第二十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