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利润管理会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决策的相关性失真。因此对利润管理一定要适度,要将其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企业管理当局对利润管理的动因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
1.需求动因。需求定律告诉我们,在一般情况下,需求引发供给。当前在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时,绝大部分都是将考核的重点放在利润总额上。利润之所以被绝大多数考评者选中为考核被考核者的首选指标,是因为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是由于利润的重要性,企业有关利益主体就把利润当作了关注的重中之重。根据需求引发供给的原理,社会各方面重视利润,企业的有关方面就自然会把利润作为追求的首要目标,除了依靠经营从市场赚取利润外,如果有一些空间可从财务技术上或从管理行为的选择上适度扩大利润额,当然也不会放过。
2.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信息经济学充分论证了现实世界中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经营者总是比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更为熟悉:债权人相对于企业的所有者对信息的知晓程度往往处于弱势:大股东相对于小股东会掌握更多的信息;政府一般而言难以获取企业的内部管理信息。信息不对称程度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管理能力的大小。
3.会计人员的企业立场。在法规、准则许可的范围内,对影响利润的相关会计数据进行管理控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人员是否站在与经营者或所有者相同的立场上,是能否实施利润管理行为的关键之一。会计人员所面临的企业工作环境,决定了会计人员的“理性选择”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同时会计人员也是“经济人”,企业管理当局有太多的方法使其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虽然为了减小其消极影响,我国曾试行和推广过会计委派制,但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会计人员的企业立场,也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方面,需要防范和限制的只是其不符合法规制度的过度行为,而这种行为有较多的规范去约束。
4.会计准则的推动。部分学者认为,会计准则的生命力在于其灵活性。相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和经济环境,会计准则无论多么具体也只能是原则性的。即使准则规定只能用某一种会计方法,但在具体细节上,仍会给企业较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如折旧年限、残值、存货报废、坏账准备率等。就会计准则的具体和复杂而言,美国堪称世界之最。美国的会计准则给予企业较多自由选择的空间。正是会计准则的这种灵活性,给企业从事利润管理行为提供了技术处理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