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上海市政府将原吴淞区、江湾区、大场区合并设立北郊区[4] ,行政中心位于今虹口区新市南路附近[5] 。1958年8月撤销建制,其辖区主体并入宝山县,场中路以南区域划入闸北区[1] [3] ,五角场、邯郸路等区域转隶宝山县管辖[2] [4] 。此次调整后,原北郊区辖境成为上海市北郊工业区与近郊农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4] 。
辖区涵盖黄浦江以西、薀藻浜以南的带状区域:
东界沿黄浦江至虬江口,与杨浦区隔江相望[5][7]
南界经虬江、走马塘延伸至中山北路,毗邻闸北、虹口两区[5][7]
西侧以薀藻浜为界,与嘉定县接壤[4]
北界延伸至宝山县界,含江湾机场等军事用地[4]
1958年行政建制撤销后,辖区分划呈现多向调整:
五角场、邯郸路办事处整体划入宝山县,成为该县首批城市化区域[2]
场中路以南、俞泾浦以西约7平方公里区域并入闸北区,形成彭浦新村等工人住宅区[1][3][6]
蕰藻浜沿岸工业带随吴淞工业区建设纳入宝山县管辖[4]
1962年行政区划微调中,罗浮路以西部分区域划归闸北区管辖[7]
辖区涵盖吴淞江故道以北冲积平原,薀藻浜、走马塘等河道构成主要水系:
蕰藻浜作为航运要道,承载区域内货运量[4]
吴淞大桥(原名蕰藻浜大桥)是连接宝山与市区的重要枢纽[4]
江湾机场周边区域保留大量军事管制用地,限制城市扩展
彭越浦沿岸形成棉纺、机械制造产业聚集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