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用"统一大业"取代"解放台湾"表述,标志着对台方针重大调整。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正式宣布"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5] [7] ,提出通邮、通航、通商等三通措施。1982年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明确台湾可保留原有社会制度[2] [7] 。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包含四方面内容:
国家主权完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3]
制度包容性:两制长期共存,台湾享有高度自治权[2][3]
和平协商路径:两岸平等谈判共议统一[5][6]
融合发展保障:通过经济合作与文化纽带增进互信[4][5]
2022年《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提出五点实践路径:
坚持一中原则反对台独分裂[1]
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探索"两制"台湾方案[3][6]
增进同胞福祉与心灵契合[4][5]
携手共圆民族复兴中国梦[5][6]
国务院台办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回应中重申:'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1] 。新时代对台政策更强调两岸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制度性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夯实和平统一基础[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