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是指下列几方面人士:
(1)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人(包括从大陆去台湾的人员);
(2)各个不同时期从台湾到大陆工作、生活者。(不包括,仅仅出生在台湾没有取得台湾居民资格,后来回到大陆者);
(3)从台湾到国外居住数年后再回到大陆者;
(4)生在大陆从未去过台湾,但祖籍在台湾者;
(5)从台湾旅居国外或港澳地区者。
台湾同胞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他们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宏伟事业中可以发挥而且也在不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港澳台同胞也迎来前所未有的时代机遇和政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指引下,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必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同心,一同参与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来,共担民族大义,共谋民族复兴,共享美好生活。[2]
中国共产党对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的基本政策主要是一视同仁,并在各方面优先照顾。
2023年2月8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大陆就业和居住的台湾居民参加医保不存在政策障碍,均可按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大陆购买商品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5]
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全文如下:
今天是一九七九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诸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
昔人有言:“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欢度新年的时刻,我们更加想念自己的亲骨肉——台湾的父老兄弟姐妹。我们知道,你们也无限怀念祖国和大陆上的亲人。这种绵延了多少岁月的相互思念之情与日俱增。自从一九四九年台湾同祖国不幸分离以来,我们之间音讯不通,来往断绝,祖国不能统一,亲人无从团聚,民族、国家和人民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有中国同胞以及全球华裔,无不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我们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享有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对世界文明和人类发展的卓越贡献,举世共认。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的。尽管历史上有过多少次外族入侵和内部纷争,都不曾使我们的民族陷于长久分裂。近三十年台湾同祖国的分离,是人为的,是违反我们民族的利益和愿望的,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是生活在台湾的还是生活在大陆上的,都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繁荣负有不容推诿的责任。统一祖国这样一个关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务,现在摆在我们大家的面前,谁也不能回避,谁也不应回避。如果我们还不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属黄帝子孙,谁愿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