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套理论。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科学方法论。[5]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质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即社会的系统与架构,与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决定社会意识(即伴随体系架构产生的意识,诉求,思想等等),社会意识又可以塑造与改变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要素所有者与生产力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即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揭示的经济组织形式)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可以作为研究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如果以阶级的观点看待社会组织,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不同阶层的人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可能会引发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 马克思与恩格斯
历史唯物主义为德国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他们称它为唯物主义历史理论或唯物主义历史观。俄国哲学家列宁评价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E·伯恩斯坦等则把它修正为经济唯物论。
历史观是人们对于社会历史的根本见解。对政党而言,历史观是政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1] 历史观的正确与否,事关国家的集体记忆、民族的精神积淀、文化的基因传承。[1] 在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总是从神的意志、领袖或卓群人物的思想或某种隐秘的理性,即从某种精神因素出发去解释历史事件,说明历史的发展。其结果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资产阶级历史观用人的观点解释历史,比起中世纪用神的意志说明历史的神学观点是一个重大进步。但它所理解的人是一种抽象的人,即脱离历史发展条件和具体社会关系、孤立的站在自然面前的生物学上的人,或失去感性存在的玄虚的自我意识。从这种抽象的人出发,必然把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归结为人类的善良天性或者神秘的理性。这仍然是用非历史因素、人们想象和思考出来的东西去解释历史,因而不可能正确的认识历史及历史研究的对象。
方法与以前一切历史理论不同
历史唯物主义用以观察社会历史的方法与以前一切历史理论不同。它承认历史的主体是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但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和离群索居状态的抽象的人,而是处于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现实的人无非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人格化,他们所有的性质和活动始终取决于自己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从那些使人们处于当今状况的周围物质生活条件去观察人及其活动,能准确的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描绘出人类发展的真实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