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科学方法来研究事物的本质及规律,科学思维是首要前提。一般来说,在心理学中科学思维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
(1)决定论(determinism)
决定论是指,任何事件都有其原因。对心理学研究而言,决定论意味着所有人类行为背后都有其原因。例如,儿童说谎这种行为背后,就有着来自儿童自身、家庭和学校环境等方面的原因。
(2)可揭示性(discoverability)
可揭示性是指,使用科学的方法能够揭示事件的原因。对于心理学研究来说,这意味着人类行为的规律性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揭示出来。找到行为的原因之后,心理学家可以预测人类的行为。
(3)客观性(objectivity)
客观性是指,研究结果不受研究者的影响。与客观性密不可分的就是可重复性(repeatability),其含义是别人可以在相同的实验条件下重复研究结果。
(4)数据驱动(data driven)
数据驱动是指,研究者希望自己的研究结论能够有客观数据的支持,而这些数据是采用系统的程序所收集的。
(5)经验主义的问题
经验主义(empiricism)是指,通过直接观察或经验获得知识的过程,它区别于基于逻辑推理而非直接经验的理性思考。
科学方法是人类所有认识方法中比较高级、比较复杂的一种方法。它具有以下特点:
(1)鲜明的主体性,科学方法体现了科学认识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及具有明显的目的性; 科学研究
(2)充分的合乎规律性,以合乎理论规律为主体的科学知识程序化;
(3)高度的保真性,以观察和实验以及他们与数学方法的有机结合对研究对象进行量的考察,保证所获得的实验事实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4)系统的观察和经验[1]
科学方法是人们为获得科学认识所采用的规则和手段系统。它是科学认识的成果和必要条件,可分为三个层次:
(1)单学科方法,也称专门科学方法;
(2)多学科方法,也称一般科学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方式、手段和原则;
(3)全学科方法,是具有最普遍方法论意义的哲学方法。
所谓科学的研究方法,很明显就是科学工作者在从事某项科学发现时所采用的方法,这个过于简单的说明对我们没有多大帮助。能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更详细的说明呢?好吧!我们可以描述一下这个问题的一个理想答案。
(1)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应当首先认识到问题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