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手:戏曲用语,戏曲中一种武打动作,以一个角色为中心,同时与几个对手开打,形成种种武打场面。[1]
郭沫若《南京印象》:“这儿在三天前正是大打出手的地方,而今天却是太平无事了。”[1]
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1]
示例
许涤新《周总理战斗在重庆》:“国民党反动派发现了这一情况,气急败坏地大打出手,警察、宪兵、便衣、特务,纷纷出动。”[2]
他总是动不动就大打出手。[2]
他们先是大吵一场,继之以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