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前,属兖州地域。
周代,在齐国北部地区的无棣县境内。
汉朝,属渤海郡。
三国时期,属乐安郡。
晋代,属乐陵国。
南北朝时期,属乐陵郡。
隋开皇六年(586年),属棣州,县境于无棣西部。
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西无棣县为庆云县,隶属河间府沧州。
清雍正九年(1731年),设置天津府,庆云划归直隶州天津府。
民国十七年(1928年)春,废帝制,直隶改称河北省,庆云直属河北。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沧州辖。
1950年,属德州专署。
1953年,划归沧州辖。
1958年11月,庆云县与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合并,称盐山县,沧州专署合并于天津市,庆云县归天津市辖。
1961年,盐山、庆云分开,恢复原庆云县,属沧州辖。
1965年,将河北省庆云县划属德州专区。[13]
1967年,德州专区更名为德州地区,辖区不变。
1994年,撤销德州地区,设立地级德州市,庆云属之。[9]
1953年,在原来52个乡的基础上,又调整为57个乡,仍辖自然村庄405个。
1956年8月到1957年底,撤区并乡,将原来五个区的建制撤销,并把57个乡并为21个乡。
1958年初,又并为13个乡。
1958年8月,建立人民公社,实行乡社合一,将原13个乡,272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五个乡,同时也是五个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原庆云县范围仍保持五个公社38个管理区的组织形式。
1961年6月,又将原五个公社划为城关、刘范、玉皇崔、王可忠、严务、大胡、中王、板营、徐园子、尚堂、大靳、东郎坞、中丁、解集、东辛店、小郑、大丁庙等17个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