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代,今县境北部属仍国,中部属薛国,南部属留国。
商代,北部属任国,中部属郳国、薛国,南部属留国。
西周,北部属任国、茅国,中部属滕国、薛国,南部属阳国。春秋,北部属任国、邿国、邾国,中部属滕国、薛国,南部属逼阳国。战国前期,北部、中部仍属任国、滕国、薛国,南部属宋国。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年),齐、楚、魏共灭宋国,北部属齐国,南部属楚国,楚国置湖陵县,治湖陵邑(在今张楼镇湖陵村)。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北半部分属薛郡的任城县、湖陵县、方与县、薛县;南半部分属泗水郡的广戚县、留县。
西汉,北半部属东平国的任城县,和山阳郡的湖陵县与新置的橐县;南半部属鲁国的薛县,沛郡的公丘县、沛县,和楚国的留县、广戚县。新天凤元年(14年),橐县改称高平县,湖陵县改称湖陆县,广戚县改称聚力县,唯留县依然。东汉,聚力,恢复旧称。元和元年(84年),任城县从东平国析出,置任城国,治任城县。北部属任城国的任城、亢父县;中部分属山阳郡的高平、方与、湖陆县和沛国的公丘县,及鲁国的薛县;南部分属沛国的沛县、公丘县和彭城国的广戚县、留县。 共7张 微山县历代归属
三国魏,北半部分属任城郡的任城县和山阳郡的高平县、湖陆县及鲁郡的薛县;南半部分属沛国的公丘县、广戚县、沛县和彭城国的留县。
西晋,北半部分属任城国的任城县,和高平国的高平县、湖陆县;中部属鲁国的公丘县和薛县;南部分属沛国的沛县和彭城国的广戚县、留县。东晋,北部任城县属任城郡。高平县、湖陆县,属高平郡(高平国更名)。公丘县、薛县属鲁郡。南部属沛郡的沛县和彭城郡的广戚县、留县。
十六国,先后入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属县大致同东晋。
南北朝,南宋废任城郡,任城县入高平郡。永初三年(422年),废任城县入亢父县。大明元年(457年),废湖陆县入高平县,高平郡迁治高平县。同时,废广戚县入留县。留、沛县皆属沛郡。中部属彭城郡的蕃县、薛县。北魏复置任城县(神黾元年迁治今济宁任城区)。任城、高平县属高平郡。留、沛县属沛郡。蕃县、薛县、永兴县属彭城郡。北齐天保元年(551年)五月,迁高平郡治于任城县治,同时废高平县,其地域大部分划归方与县,小部分划入任城、驺县和沛、蕃县。废留县入沛县。
隋,北部属鲁郡的任城县、驺县;中部与南部分属彭城郡的方与县、滕县、沛县和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