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
县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2日正式成立,县政府设于花莲市中山路。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花莲区的寿乡更名为寿丰乡、研海乡更名为新城乡;凤林区的西新社乡更名为丰滨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31日,撤销花莲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16日,玉里区的太平乡更名为卓溪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1日,士林乡更名为秀林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6日,凤林区设立光复乡,由凤林镇及瑞穗乡各划一部分增设。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日,吉野乡更名为吉安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5日,撤销凤林区。
1950年,太平乡改称为卓溪乡。
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其中花莲县行政区域照旧。
1958年6月1日,万里乡更名为万荣乡。[1] 共2张 太鲁阁峡谷
截至2009年,花莲县治花莲市,辖1市2镇10乡:花莲市;凤林镇、玉里镇;新城乡、秀林乡、吉安乡、寿丰乡、光复乡、丰滨乡、瑞穗乡、万荣乡、卓溪乡、富里乡。县治设在花莲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