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经前期紧张症,更年期综合征及原发性痛经、周期性精神病、血管性头痛、头部外伤综合征等,但疗效不够明显。
1.口服
10~30毫克/次,3次/日。有时可用至每日60mg。疗程一般3个月左右。
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乳房肿胀、皮疹、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停药或减量后可减轻或消失。
如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就医。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