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历史悠久,其开拓时间可追溯至远古石器时代,据考古工作者从县域内发掘的暮云镇“大塘古文化遗址”和黄兴镇“月亮山古文化遗址”考证,前者距今约7000年,即有先民定居,繁衍生息;后者距今约4000多年,已进入原始农业时期。 共2张 长沙县城建
商周时,长沙县为荆州之城,古三苗国地。春秋晚期,属楚国黔中郡。[97]
秦,设长沙郡,其附廓之县名湘,亦称湘县。
西汉,改长沙郡为长沙国,改湘县为临湘县。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长沙国为填蛮郡,改临湘县为抚睦县。东汉,复置长沙郡,改抚睦县为临湘县,仍为郡治。[97]
西晋,析荆州、江州的长沙郡等八郡置湘州,州治临湘县。
隋朝,采州县两级制,隋开皇九年(589年),长沙郡改潭州,临湘县改长沙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潭州改名长沙郡。[97]
唐朝,改长沙郡为潭州,长沙县为州治。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以潭州为长沙府”,作为南楚都城。后汉间,划长沙县地置龙喜县(又名新县)。
宋朝,在地方设置路,潭州为荆湖南路治所,州治长沙县。宋乾德中,罢龙喜置常丰县,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并常丰县入长沙县。元符元年(1098年)划长沙县5个乡、湘潭县2个乡置善化县,与长沙县同城而治。
元朝天历二年三月癸亥初九(1329年4月8日),文宗以“潜邸所幸”,潭州路改天临路,长沙、善化两县依郭。
明朝,将潭州府更名长沙府,府城设于长沙、善化两县。
清,承明制仍设长沙府,府城依旧设于长沙、善化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