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历史悠久,于今小港街道横山下、柴桥街道沙溪蛇山山麓下等处均已发现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遗迹。
北仑区文化遗存属河姆渡文化系,境内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居住。
夏、商、周时,按《禹贡》九州之说,属扬州之域。
春秋时,为越国地。
战国时,楚灭越,属楚国江东郡。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置郡县,北仑属会稽郡鄮县东境。
两汉至南北朝不变,仍属会稽郡鄮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灭称,废会稽郡,并鄞、鄮、余姚三县入句章,北仑随鄮县并入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句章为鄞州、姚州,原鄞、鄮、句章县地属鄞州,北仑属鄞州东境。武德八年(625年),废鄞州置鄮县,北仑属鄮县东境。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分鄮县为鄮、慈溪、奉化、翁山四县,以地属四明山区,设明州以统之,北仑属明州鄮县。元和四年(809年),分鄮县东境至甬江的海口地区设望海镇(今镇海区和北仑区),仍属鄮县。
后梁开平三年(909年),改鄮县为鄞县,原属鄮县东境的望海镇,升为望海县,今北仑区域大部分属鄞县东境,唯小港镇属望海县崇邱乡。
宋太宗太平兴国初,改称定海县。熙宁十年(1077年),划鄞县灵岩、泰邱、海宴三乡归定海县(即今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白峰、郭巨、三山、梅山等乡镇)。元丰元年(1078年),划定海县金塘乡隶昌国县(即今舟山市定海区)。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废昌国县,改为昌国卫。洪武二十年(1387年),废昌国卫为昌国乡,移卫于象山县三部海口东门,隶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定海县更名为镇海县,北仑为镇海县甬江南岸地区。次年,立昌国故址为新定海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北仑大部分区域解放,10月废除保甲制,改建村闾制,北仑区域为镇海县之长山区、柴桥区。 北仑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