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中以坦克及其他装甲战车、保障车辆为基本装备的兵种。又称坦克兵。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部队、院校、科研机构。通常编为集团军(军)属装甲(坦克)师(旅),师属装甲(坦克)团,团属坦克营、连等。装甲师、旅、团编有装甲步兵、炮兵、防空兵、防化兵(化学兵)、工程兵及其他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为陆军的重要突击力量,具有快速的机动力、强大的火力和较好的防护力,可以减轻常规武器和核武器袭击的损害,有效地利用常规火力突击和核突击的效果,实施快速机动,猛烈突击。在合同作战中,可配属步兵作战,也可在其他兵种、军种协同下作战或独立遂行作战任务。
装甲兵最早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1916年6月,英国建立6个坦克连,每连编配25辆坦克;随后,法、德等国相继组建坦克营、连,主要用于消灭敌方机枪,破坏铁丝网,为步兵突破堑壕和障碍物创造有利条件。第一次世界大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装甲兵发展成为一个兵种。1923年,英国组建皇家坦克部队,共4个营。1935~1938年,德、苏、法等国分别组建装甲师、坦克军和轻型机械化师。德国装甲师由坦克兵、步兵、炮兵等部队、分队组成,是具有独立作战能力的机动兵团。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装甲兵发展成为陆军的一个主要战斗兵种。德国入侵波兰、法国和苏联时,以装甲军和装甲集群(集团军)为主要突击力量,在空军配合下实施突然、快速的战略突击。战争中后期,苏联组建大量坦克兵团和军团,广泛使用于各种作战行动,尤其是在进攻战役中,坦克兵实施连续、深远的突击,对取得作战胜利起了重大作用。整个战争期间,苏联组建24个坦克军和2个坦克师,美国组建16个装甲师,英国组建11个装甲师,德国曾组建33个装甲师。美、英等国的装甲师通常编入步兵军的建制,苏联和德国还分别在坦克军或装甲师的基础上组建坦克集团军和装甲军、装甲集团军。战后,装甲兵的发展被视为衡量陆军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些国家的陆军中,除保持一定数量的坦克师(装甲师)外,还将大量的坦克编入机械化步兵师(摩托化步兵师),坦克营数目占师战斗营总数的1/3~1/2。20世纪70年代后,鉴于各种反坦克武器,特别是反坦克导弹和武装直升机的发展,有的国家在坦克师(装甲师)内增大装甲步兵、炮兵和工程兵的比例,有的国家还增编直升机部队、分队,实现了各种火炮、防空导弹、反坦克导弹的自行化,提高了装甲兵部队独立作战的能力。
在中国,国民党军队于1929年组建战车队,共18辆英制坦克;1938年1月,组建第一个装甲师,称陆军第200师;1945年,成立装甲教导总队,编有4个战车团;1948年3月,在陆军总司令部中设立装甲兵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