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宣和三年(1121年),厌其名与浙江睦州青溪(方腊起义地)同,取溪水安流之意,改清溪县为安溪县。[1]
周,属七闽地。春秋战国,属越地。
秦,属闽中郡地。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无诸助汉灭秦、楚被封闽越王,属闽越国地。建元六年(前135年),废闽越王,并先后封两王(越繇王与东越王)共领故闽越国地。元封元年(前110年),改封越繇王为东成侯,并命军吏徙闽越民于江、淮间。始元二年(前85年),未迁的闽越民自立冶县,安溪属冶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以南部都尉地为建安郡,增设东安县,安溪属东安县。
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安溪属晋安县。
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改晋安郡为晋平郡。齐,仍为晋安郡。梁天监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安溪属南安郡晋安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南安郡为南安县,安溪属南安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安县属建州。五年析建州南安故郡地置丰州。贞观九年(635年),丰州并入泉州(即今福州)。安溪仍属南安县。嗣圣元年(684年),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属武荣州南安县。景云二年(711年),改武荣州为泉州(即今泉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泉州。安溪一直属南安县。咸通五年(864年),划南安县西界两乡始置小溪场,属南安县。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小溪场建清溪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年),清源军改为平海军,清溪县属平海军。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乃复为州,清溪县属泉州。宣和三年(1121年),改清溪为安溪,属泉州。 共6张 安溪县风光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安溪县属泉州路总管府。大德元年(1297年),置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属泉州。二年改泉州路为泉宁府,不久泉宁府复改泉州路。安溪县属泉州路。至正十八年(1358年),复立泉州分省,后复为路,安溪县属泉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