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礼”,是指源于氏族社会具有宗教意义的习惯和礼仪。在封建国家产生以后,具有原始习惯意义的礼经过统治阶级的改造和完善,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性质和效力。但是,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的原始性、混溶性、道德性和人情性依然存在,它的伦理道德和文化价值意蕴依然如故;礼的宗法社会性也仍然得以保留,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规范体系。“礼”成为介乎“法”与“俗”之间的一种过渡性行为规范。
《旧唐书·礼仪志》云:“故肆觐之礼立,则朝庭尊;郊庙之礼立,则心情肃;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丧祭之礼立,则孝慈著;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它几乎涵盖了封建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是巩固封建君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在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它基本上仍是社会最根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种控制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道德说教和礼仪规则二种途径。道德的经典条律是三纲五常,即关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各自名分与相互关系的规定。君臣关系的准则是君仁臣忍,这个准则也适用于其它所有尊卑、上下之间的名分与关系。在朋友之间,要讲信义,这个准则也适用于其它平等的关系之间。
“信”这一道德规范在法律监督和保证的合同契约关系尚未充分发展的当时,对于维护许多行业的职业道德和人际往来关系中的信用与秩序起了重要的作用。“义”被定义在个人善行范围之内,以无害且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的准绳,遂使时人大多修身心,安名分,严尊卑,序贵贱,守上下,发挥了深刻广泛的控制功能。礼仪规则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具体的、细致的行为规则,是统治者在全社会贯彻推行这种观念和规范、直接约束人们行为的手段。它们补充和强化了说教。
中国历代统治者很重视礼仪规则的制订和推行。清朝政府一直保持着礼部的设置,主要执掌礼仪规则之事。国有《大清通礼》,部分家庭有家礼。《大清通礼》包括了政府郊天、参圣、祈年、营造、征战等活动及人们祭祀、婚丧、饮宴、庆贺等活动的礼仪规则,此外还包括了人们在其它日常社会活动与交往中的礼仪(如君臣礼仪、师生礼仪、朋友礼仪等)的规则;就连不同等级、不同身分的人在各种礼仪场合的服饰等细节,也有明确规定。这种由国家制订的礼仪规则,对士大夫阶层有较大约束力。统治者最上层也不能随意违礼,确实有教化作用,某些部分也贯彻到了社会下层,如丁忧(遭父母之丧)服丧之礼等。
春秋战国时代,人人都称“礼崩乐坏”,秦以后实行的中央集权制就没有“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了。虽以后各朝尊儒术复周礼,可所复的礼也与周礼大相庭径。能说封建社会就是“封建礼教”吗?周朝末的封建制度,最终形成战国时代诸侯国林立。
周朝则诸侯国的联合体。如古代希腊,是地中海沿岸城市的联合体,但他们的文化特征是一样的。这个时代是出圣贤的时代,是思想自由的时代。你看中国:孔子、老子、孟子、庄子、荀子。你看世界:佛祖释加牟尼、基督、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多少伟人出自这一时代?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封建礼教产生的是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再来看:周末的封建制度是如何产生这样的文化成果的呢?封建:分封建制。周代的士大夫都有自己的封地,可以执行自己的政策,因此思想上也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