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6]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于2000年02月14日发出《关于印发划转地方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北京电力技工学校等193所部属技工学校划转地方管理划转地方管理的技工学校名单(共193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