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运动源远流长,其起源可追溯至远古时期人类的生存斗争。在那个时代,人们不仅利用木棒、石块等简单工具与野兽抗争,还发展出了徒手格斗技能以应对生存挑战。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徒手搏斗技术如“相搏”、“技击”、“拳勇”等已广泛流传,摔法、拿法等攻防手段及战术策略也逐渐成熟。秦汉时期,这种徒手格斗被正式命名为“手搏”,并形成了较为正规的比赛形式,有裁判主持,促进了技艺的交流与发展。同时,还出现了如《手搏六篇》等理论著作,为后世散打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4]
隋唐五代时期,手搏与角抵运动备受推崇,发展迅速,几乎形成了固定的比赛制度。在正月十五及中元节等重要节日,手搏与角抵比赛成为常态。尽管当时没有护具和体重分级,但运动员们通过摔倒对手等技巧来争取胜利,展现了高超的技艺。两宋时期,手搏与角抵在民间更加普及,每年都会举行“露台争交”等比赛,并制定了相应的比赛规则。[14]
然而,元代和清代统治者出于各种原因,曾一度禁止民间习武。尽管如此,民众的起义和武术文化的深厚底蕴仍然推动了散打运动的发展。明代是中国民间武术的全面成熟时期,手搏被称为“白打”或“搏击”,并成为“十八般武艺”之一。民间的“打擂台”比武活动盛行,比赛由专门人员主持裁判,并制定了严格的比赛规则。[14]
进入民国初期,随着习武开禁,拳技之风再次兴起。技击大师霍元甲在上海创立了“精武体育会”,推动了武术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中央国术馆也相继成立,并于1928年在南京举行了第一届国术国考,其中设置了散打比赛。这些比赛和规则的设置标志着散打运动的基本雏形已经确立。1933年,第二届国术国考在南京举行,进一步推动了散打运动的发展,并设立了男、女散打比赛,以“点到为止”的方式决出胜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