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植物的根,一般不发达或完全消失;常无主根;根的分枝少或不分枝;有些没有根毛;所有表皮都有吸收功能;贮气组织发达;维管束退化。水生植物的根主要起固着作用,在浅水处生长的挺水植物种类的根兼有吸收养料的功能,但较陆生植物而言,依然保有一般水生植物的特点。[12]
水生植物的茎常分枝少而纤细;维管束不发达;机械组织常不发达;气道和细胞间隙大;表皮具有吸收功能;表面防止水分消失的角皮不发达或完全缺少;皮层细脸含有叶绿素,能进行光合作用。许多种类都有多年生的根茎,质不坚实,但气道极发达。[12]
水生植物叶片差异很大。生长在空气中的部分有陆生植物的形态和构造特点。
沉水叶常纤细或分裂为多数细长的裂片,或薄而宽大;叶柄常短缺或变为鞘包于茎上;无气孔;全部细胞能行光合作用;无栅栏组织和海绵组织的分化;在叶的先端常具有与叶脉相接的道水组织;细胞间隙大;机械组织不发达。
漂浮叶多为圆形、椭圆形、心脏形或长卵形;多具有细长或具有气囊的粗大叶柄,气孔只发生在叶的正面;叶的正面具发达角质层,或具有蜡质层或茸毛,使水分不易侵入亦不易蒸发;叶的背面则和沉水叶的特征相同。
气生叶的形态和构造与陆生植物相同,但一般质地嫩弱,细胞间隙较大。
水生植物中有很多种类都有“异叶现象”,常在一株植物上具有沉水叶和漂浮叶或气生叶,这些沉水植物因为有这样的适应性,能够水陆两生,可称之为“两栖植物”。[12]
水生植物的花多具有能露出水面的花茎,在空气中开花,借风媒或虫媒传粉,例如眼子菜(Potamogeton distin-ctus)、睡莲等;有的是在水中开花,花粉很轻,成熟后,漂浮水面,雌花的柱头弯曲达于水面进行授粉,如苦草;或者花粉重,成熟后即下沉落于雌花的柱头上,如角果藻(Zannichellia palustris L.)。[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