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南朝齐明帝时期称为齐乐郡。[20] 共6张 丹棱县
南齐,置齐乐县,后改名洪雅县。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改丹棱县,因城北红色有棱、状若飞旗的赤岩山而得名。[21]
元,并入眉州。
明,复置(其间曾废置入眉山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仍为丹棱县。
1959年,并入洪雅县设丹棱区。
1962年,复置。
1997年,划归新成立的眉山地区管辖,现属地级眉山市管辖。[20]
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14号)和5月1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丹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05]30号):同意丹棱县撤销唐河、何场、中隆、王场、仁兴5个乡,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唐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丹棱镇。丹棱镇政府驻滨河南路129号。将原何场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杨场镇。杨场镇政府驻杨场场。将原中隆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桥镇。双桥镇政府驻双桥场。将原王场、仁兴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张场镇。张场镇政府驻张场场。年末,丹棱县辖5个镇(丹棱、杨场、仁美、双桥、张场)、2个乡(石桥、顺龙)。
2010年,丹棱县辖5个镇、2个乡:丹棱镇、杨场镇、仁美镇、双桥镇、张场镇、顺龙乡、石桥乡。
2019年12月10日,丹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丹棱镇、石桥乡、双桥镇,设立齐乐镇。将原丹棱镇、原石桥乡和原双桥镇石河村、黄金村、宿场村、梅湾村、龙埂村、天宫村以及杨场镇狮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齐乐镇管辖,齐乐镇人民政府驻滨河南路176号。将原双桥镇金藏村、五龙村、石牛村、桂香村、团林村、刘坡村、隆兴村、中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仁美镇管辖,仁美镇人民政府驻里仁路1号。[4]